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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巴黎圣母院》有感

  读《巴黎圣母院》有感,可是看完之后却觉得作者只是为了德育分(发展分)而硬生生拼出了这几百字,根本就是读后毫无感觉,自己对于《巴黎圣母院》的思考仅仅局限于百度百科和前车之鉴,众口一词?

读《巴黎圣母院》有感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这是本文作者的自己的思考?也许也不是。也许只有那一句“来到了我的手中”这句话是自己突发奇想,觉得文思泉涌,于是大笔一挥,键盘一敲,这几个大字便浑然天成,自己只是妙手偶得之,并且陷入了一种自我陶醉的虚幻梦境,云游其中。有时候我也在想,既然你之所感与他人无异,那么你为何又要署上自己的名字呢,明明都不是原创了,为何还要加上名号,是昭告天下自己是个抄袭者吗?也不至于啊,抄袭者那么多,你又能算上哪一名嘞?

  自己或许还是过于偏激,许多神话英雄史诗,都是在众口相传中得以发展的,经过许多人的润色,让这些原本单薄的人物符号,变成了生气时也会青筋毕现,高兴时也会笑颜如花的血与肉,思与想的集合体。

  接下来是我对于《巴黎圣母院》的一些读后感,希望各位提出批评,但是我不改正,感觉本无对错。

  不知道怎么去写,最终还是决定以人物做茎叶图,否则以故事情节做线索会显得冗长且没有重点,虽然那样会发散出更多的观点,但是那是不符合自媒体时代快阅读的节奏的,所以还是如您所见,即使我也很不情愿按照之前的《围城》那篇的写法来写,但是考虑到还可以与链接的文章形成对比,所以就决定还是依葫芦画瓢。

  爱丝梅拉达

  这又是一个人见人爱的角色。

  我承认我又不自觉地想起了那段想要当小三却不得的日子,结合后来的经历,发现了身边的就有这样的人啊,人见人爱。于是乎,我这样一个“人”也希望得到青睐,可是就如同克洛德一般,发现自己暗自倾心的女神爱上的竟然只是一个长着漂亮脸蛋的小白脸时,就会觉得为什么不去爱我这拥有深邃思想的成熟的人呢,为什么自己爱上的竟然是这么一个肤浅的人呢,可是她长得真的很好看啊,我觉得呢,肤浅就肤浅吧,至少她长得挺好看的,又活泼,人还很好,又好看,这就够了。那时候,也会天真的认为等时间再过去一些,那个女孩就意识到自己的真心,然后回心转意,只是没有意识到时间再过去一些,自己会不再喜欢那个女孩子了,我的真心,我的诚恳也就变成了同学好友聚会时的玩笑和烂梗。

  最开始的时候,自私地认为爱丝梅拉达是喜欢加西莫多的,后来我发现,那似乎仅仅是一种感激之情,就像是许多怪兽电影中那种超越种族打破禁忌的感情,是感激,绝对不可能是一见钟情。

  她无法去爱一个自己所爱的人,只能永远陪在一个爱自己的人身边,这样究竟算不算幸福呢?

  加西莫多

  之于加西莫多,我觉得爱丝梅拉达不像是夏娃,更多的我觉得是那条毒蛇,本来安逸的敲钟人的生活被这样一条美女蛇搅得父子反目,不得安宁。

  他本来就是一种权力的工具,是克洛德为了实现自己主教统治的强制力手段,在他的世界里只有“执行”这一个指令,可以说是不辨是非,也可以说是一种绝对纯粹的生活。就像是你去服从永远比自己制定生活来的轻松,但是爱丝梅拉达出现了,如果说是一点烛光照亮黑暗无光的生活,那只是《双城记》里的卡顿,而不是卡西莫多,她更像是一把火,直接将他纯真的田园牧歌烧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一颗疯狂爱着自己的心。

  卡西莫多到最后将克洛德推下高楼,是完成了自己对于自己爱情的献身,就像是每个很普通的人,也都会为爱情做过自以为很疯狂的事情。

  克洛德

  作为本书唯一反派,正人君子的禁欲外表,自私猥琐的贪婪内心,可是我觉得这个反派有点可怜呢,就像是之前听别人说的,

  人们大多喜欢《三傻大闹宝莱坞》里的兰彻,而觉得查图尔相当迂腐可笑,但兰彻终究是不可多得的天才,而大多数人为了获得成功不得不跟查图尔一样,极尽努力,还得运用自己参悟的人治思维,才能勉强跟在天才身后,就这么努力还是会被不断耻笑。

  这些包含了我们自身缺点的反派被我们厌恶到不行,这大概是人最深刻的自我反省了吧。

  难道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有错吗?是她闯进了我的心房,我根本都不认识她,而她就这么破门而入,这让我怎么说去?

  克洛德的手段确实卑鄙可耻,但是他的禁欲人设已经摆出来了,这让他这么一个公众人物怎么办,难不成抛下自己教区的教徒,拉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去往天涯海角,然后面朝大海,两人双双溺亡?

  感觉逐渐变成了克洛德的洗白文,这样一个代表着资产阶级压迫剥削底层人民的代表,是不配拥有自己对于爱情的理解的,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压迫,为了把资产阶级虚伪的实质展现出来。当他成为一个符号以后,这浪漫主义的色彩难道就仅仅局限于爱丝梅拉达根本不会爱上一个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怪胎?当克洛德成为一个符号以后,他的所有行为都变成了这个符号的发散与延展,他不再是一个爱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他不配拥有那种心酸的感觉,他读过那么多的书,然后就只会做出这么让人不齿的行为?那么读书有什么用呢?让人变成表面君子,内心猥琐的痴汉?

  不错,可以说,这就是我本人了。

  有时候我甚至会为此洋洋自得。

  可是同样爱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并且同样做出不道德行为的石神,为什么他成了自我献身的代表呢?他饱读诗书,甚至是智商超越群人,可是呢?他面对自己喜欢的人,也没有义正言辞地告诉她你应该去自首,你应该去为你前夫的死付出代价,他同样也只是做出了自以为正确的事,做一个永远的嫌疑人X。

  散了散了,什么情与爱的。

  都是假的,虚的,我只是没话找话,把自己当初做的傻逼往事又在自己的脑子里回放,独自回味,暗自伤神,甚至还有点为自己感动。

  可是呢,曾经喜欢你,是我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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