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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笔记 |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

  人物关系:

  斯里特克兰德:以高更为原型的本书主角,四十多岁抛妻弃子去画画了,生前是个落魄的画家,死后成名。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斯里特克兰德太太:与画家结婚十七年,育有一双儿女,文艺范十足的贤妻良母,曾有个看似美满的家庭,对丈夫因画画出走很绝望。

  勃朗什:施特略夫太太,与丈夫看似恩爱,却在照顾生病的主角时出轨,最终因无法忍受画家只是出于情欲并不爱她而自杀。

  爱塔:一个小岛的土著女孩,爱上画家,并自带家产与画家结婚,对生病的画家不离不弃。

  施特略夫:一个平庸的艺术家,一个好人,极度崇拜斯里特克兰德,连妻子房产都拱手相让。

  我 读

  1

  《月亮和六便士》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作者叙事的条理特别清晰,跟咱没事嗑瓜子聊八卦一样,讲了画家斯特里克兰德人生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现实中成为金钱的奴隶——追逐六便士的阶段;

  第二阶段,慢慢脱离现实,在矛盾中挣扎着走向理想世界——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挣扎阶段;

  第三阶段,遵从内心,罔顾周遭,找到了自己的“天堂”,精神世界走向人生巅峰——终于获得了月亮。

  六便士,是英国最小的金钱单位,相当于咱们的一毛钱吧,引申为到处用钱来衡量的现实社会。

  月亮,引申为大众可望不可及的梦想,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理想中的精神世界。

  2

  这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程度跟急刹车似的,差点跌破我的宝贝眼镜,打小就被束缚进纲理伦常的网里头,实在抵挡不住这崇尚自由的西方文化霸气冲击!

  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不过听说是根据画家高更真事改编的。好吧,人家是“贫穷限制了想象”,咱是“平凡制约了思维”。

  如果对西方文学跟我一样靠着当年读英语学到的零星知识,可能不认识高更,高更先生跟画向日葵的凡高先生齐名哦!嗯,就是那位割耳赠友人的后印象派画家。果然,艺术家的世界,平凡人不懂。

  3

  看完小说,被斯特里克兰德的特立独行震撼到了,天才的世界,凡人无法想象。

  斯特里克兰德在伦敦证券行业如鱼得水,拥有贤惠的妻子和一双子女的完美人生标配。

  四十多岁突然放弃了一切外人眼中的幸福生活,只身前往巴黎开始学画,变得冷酷无情,砸碎所有现实束缚,无视他人眼光及评价,出轨恩人妻子并始乱终弃致其自杀。

  之后辗转各地,流浪漂泊,生活惨不忍睹,漂泊至一个小岛塔希提,最终惨死于麻风病,却获得同居土著女子不离不弃的爱。

  也正是这儿,成就了这位天才画家。

  4

  斯特里克兰德前后生活的差距可谓是天堂掉进地狱,可敢于一直这么走下去,可见,斯特里克兰德精神层次是从地狱到达了天堂。

  他终于只属于他自己,不再需要扮演人生中各类角色——父亲、丈夫、朋友……

  羡慕这种不管不顾,不屈从于他人眼色下过活的人生魄力。想想自己坚守着一份死工资,每日倒数着日子靠近死亡,颓废麻木到恐惧,一眼就能望到头的日子,天天怀疑人生,却抱着手机葛尤躺不肯挪位的态度,也是让人很无奈啊。为了扮演好人的角色,对待友人好得卑微进了尘埃了,然后便成了我眼中的友人心中的下人的角色。

  看完《月亮和六便士》,特想看沈熹微的《在人群中消失的日子》,然后让自己消失在人群中,去除掉朋友这个负累般的身份。

  5

  不过小说终归是小说,艺术家终究也是少数,所以还是奉劝各位看客,若想抛家舍业追梦去,务必慎重。

  借用大冰一句话:

  一门心思地朝九晚五去上班,买了车买了房又如何?

  一门心思专职辞职退学去流浪,南极到了北极又如何?

  真正牛B的人生,应该是,既可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片段摘录

  1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

  但是

  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读书笔记

  初看这句话时,没看明白。

  突然想起一个曾经引起热议的问题:帮助过你的人和你帮助过的人,谁会帮你?

  勃朗什曾经是一个贵族家庭教师,喜欢上贵族家的少爷,在她怀孕了以为少爷要娶她时,被少爷狠心的甩了。在她无依无靠想要自杀的时刻,施特略夫救了她,并与她结婚了。

  施特略夫要接落难的画家回家住时,勃朗什表现出强烈的拒绝。却在他提到,谁都有难过的时候,提醒她也曾是被他救的人时,勃朗什默许了。

  但在此刻,她的内心恨透了自己的丈夫了,后面翻脸无情地抛弃了爱护她的丈夫,抛弃了温饱舒适的生活,飞蛾扑火般追求没结果的爱情,可能也带着报复的成分。丈夫为她做出的牺牲,无时不刻不在提醒着她曾经糟糕的境遇。

  2

  勃朗什·施特略夫的行为还是容易解释的,我认为她做出那种事来只不过是屈服于肉体的诱惑。

  她对自己的丈夫从来就没有什么感情,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象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

  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

  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

  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

  女人们禀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

  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读书笔记

  平庸画家施特略夫和太太勃朗什之间,看似愉快的家庭,其实却是脆弱到不堪一击。

  勃朗什初见斯特里克兰德莫名的恐惧,其实她内心已经被这个奇特的男子吸引了,有种无法解释的心烦意乱。

  在斯特里克兰德面前,勃朗什变成了欲念的化身。 她不管不顾,冒险追求爱情。

  可惜自私的画家已经冷酷到了没有人性的地步,他说:“我不需要爱情。 我没有时间搞恋爱。 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 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 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情了。”

  画家对勃朗什的始乱终弃,终是把她推上了不归路。

  3

  上帝的磨盘转动得很慢,

  但是却磨得很细。

  读书笔记

  换句话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斯特里克兰德追梦的过程近乎无人性,抛妻弃子,欺占友妻,尖酸刻薄,被魔鬼附体的他终没逃过上帝的惩罚,被麻风病折磨,失明全身溃烂而死。

  4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要嫁给蠢物?”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读书笔记

  感觉作者毛姆的语言尖酸刻薄,却很有道理。

  说到底,女人没必要讨人喜欢,遵从内心才是正理。男女成婚互相取悦即可。花费精力去讨人喜欢的女人,讨好自己男人的精力势必少了,有脑子的男人自然要一个全心全意的了。

  所以说,有些事物不是别人说好就是好的,太多人说好的东西未必是好的。

  5

  大多数人所成为的,

  并非他们想成为的人,

  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

  读书笔记

  深有感触,从小到大就是按着大人的设定进行,到点做事。催婚催生大队,应运而生。

  如果不按部就班,世人就觉着你是离经叛道,蔑视天理,愧对祖宗。然后,我们就成了批量生产的玩偶,一代一代,复制黏贴。

  6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

  而不是判断人性。

  读书笔记

  太佩服作者入微的细节描写了,客观地描述着,任读者自行体会,不带主观评判,这样人物形象更丰满了。

  呈现读者面前的不是作者心中的那个人,而是一百个读者能读出一百个形象的人物。

  7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

  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

  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如果我自己都不在乎,与你又有什么相干呢?

  读书笔记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三观不同,就不要妄议别人的人生。

  别人又不需要你替他过活,替他承担,你也就别瞎操什么心,加入舆论大军,企图左右别人的人生,给人家制造不必要的困扰。

  8

  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

  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

  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

  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读书笔记

  男女分属不同星球,思维模式本就不同,可能夫妻不合会有争吵也正是这原因吧。女人总觉得男人不够重视自己,男人总觉得自己已经做了很多了。但总得有一方做出让步。

  勃朗什想用舒适的生活留住斯特里克兰德,费尽心机给他弄合口味的东西吃,用尽一切方法想要唤起斯特里克兰德同等的爱情。

  可惜,此刻的斯特里克兰德对别人没有任何要求,只求别打扰他作画。勃朗什却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只是做不到不打扰。这冲突,也注定了勃朗什飞蛾扑火的爱情悲剧。

  而后来的塔希提岛上,思维简单的爱塔做到了,或许简单才更容易幸福。

  9

  尼柯尔斯船长第一次看到斯特里克兰德是在夜宿店里。当时马赛正发生一场罢工,斯特里克兰德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显然连勉强赖以糊口的一点钱也挣不到了。

  夜宿店是一幢庞大的石头建筑物,穷人和流浪汉,凡是持有齐全的身份证明并能让负责这一机构的修道士相信他本是干活吃饭的人,都能在这里寄宿一个星期。

  尼柯尔斯在等着夜宿店开门的一群人里面注意到斯特里克兰德,因为斯特里克兰德身躯高大样子又非常古怪,非常引人注目。这些人没精打采地在门外等候着,有的来回踱步,有的懒洋洋地靠着墙,也有的坐在马路牙子上,两脚伸在水沟里。

  最后,当所有的人们排着队走进了办公室,尼柯尔斯船长听见检查证件的修道士同斯特里克兰德谈话用的是英语。但是他并没有机会同斯特里克兰德说话,因为人们刚一走进公共休息室,马上就走来一位捧着一本大《圣经》的传教士,登上屋子一头的讲台,布起道来;作为住宿的代价,这些可怜的流浪者必须耐心地忍受着。

  尼柯尔斯船长和斯特里克兰德没有分配在同一间屋子里,第二天清晨五点钟,一个高大粗壮的教士把投宿的人们从床上赶下来,等到尼柯尔斯整理好床铺、洗过脸以后,斯特里克兰德已经没影了。

  尼柯尔斯船长在寒冷刺骨的街头徘徊了一个钟头,最后走到一个水手们经常聚会的地方——维克多·耶鲁广场。他在广场上又看见了斯特里克兰德,斯特里克兰德正靠着一座石雕像的底座打盹。他踢了斯特里克兰德一脚,把他从梦中踢醒。

  “来跟我吃早饭去,朋友。”他说。

  “去你妈的。”斯特里克兰德说。

  我一听就是我那位老朋友的语气,这时我决定把尼柯尔斯船长看作是一位可以信任的证人了。

  “一个子儿也没有了吧?”尼柯尔斯船长又问。

  “滚你的蛋。”斯特里克兰德说。

  “跟我来。我给你弄顿早饭吃。”

  犹豫了一会儿,斯特里克兰德从地上爬起来,两个人向一处施舍面包的救济所走去。

  饿饭的人可以在那里得到一块面包,但是必须当时吃掉,不准拿走。吃完面包,他们又到一个施舍汤的救济所,每天十一点到四点可以在那里得到一碗盐水稀汤,但不能连续领取一个星期。这两个机构中间隔着一大段路,除非实在饿得要命,谁也懒得跑两个地方。他们就这样吃了早饭,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同尼柯尔斯船长也就这样交上了朋友。

  这两个人大概在马赛一起度过四个月。他俩的生活没有什么奇遇——如果奇遇意味着一件意料之外或者令人激动的事;因为他们的时间完全用在为了生活四处奔波上,他们要想弄到些钱晚间找个寻宿的地方,更要买些吃的东西对付辘辘饥肠。

  ……

  当夜宿店对他们下了逐客令以后,斯特里克兰德同尼柯尔斯船长就在硬汉子彼尔那里找到另外一处歇夜的地方。硬汉子彼尔是一家水手寄宿舍的老板,是一个身躯高大、生着一对硬拳头的黑白混血儿。他给暂时失业的水手们提供食宿,直到在船上给他们找到工作为止。

  斯特里克兰德同尼柯尔斯船长在他这里住了一个月,同十来个别的人,瑞典人、黑人、巴西人,一起睡在寄宿舍两间屋子的地板上。这两间屋子什么家具也没有,彼尔就分配他们住在这里。

  ……

  (被彼尔赶出来后)

  夜里,他们能在哪儿睡觉就在哪儿睡觉,有时候在火车站岔道上一个空车皮里,有时候在货站后面一辆卡车里。但是天气冷得要命,常常是迷迷糊糊地打一两个钟头的盹儿就得到街上走一阵暖和暖和身体。他们最难受的是没有烟抽,尼柯尔斯船长没有烟简直活不下去,于是他就开始到小啤酒馆去捡那些头天晚上夜游的人扔的烟屁股和雪茄头。

  偶然他们也有机会挣到一点儿钱。有时候一艘邮轮开进港,尼柯尔斯船长同雇用计时员攀上交情,会给两人找个临时装卸工的活儿。如果是一艘英国船,他们会溜进前甲板下面的舱房里,在水手那里饱餐一顿。当然,这样做要冒一定的风险,如果遇见船上的高级船员,他们就要从跳板上被赶下来,为了催他们动作快一些,屁股后面还要挨一靴子。

  ……

  在鱼市场里也不时能够找点零活儿干。还有一次,卡车要把堆在码头上的许多筐桔子运走,斯特里克兰德同尼柯尔斯船长帮助装车,每人挣了一法郎。

  有一天两人很走运:一条从马达加斯加绕过好望角开来的货轮需要上油漆,一个开寄宿店的老板弄到包工合同,他们两个人一连几天站在悬在船帮旁边的一条木板上,往锈迹斑斑的船壳上涂油漆。这件差事肯定很投合斯特里克兰德的惯受讽嘲的脾气。我向尼柯尔斯船长打听,在那困顿的日子里,斯特里克兰德有什么反应。

  “从来没听他说过一句丧气话,”尼柯尔斯船长回答说,“有时候他有点儿闷闷不乐,但是就是在我们整天吃不到一口饭,连在中国佬那里歇宿的房钱都弄不到手的时候,他仍然象蛐蛐一样欢蹦乱跳。”

  我对此并不觉得惊奇。斯特里克兰德正是超然于周围环境之外的人,就是在最沮丧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到底是由于心灵的宁静还是矛盾对立,那是难以说清的。

  “中国茅房”,这是一个流浪汉给一个独眼的中国人在布特里路附近开的一家鸡毛店起的名字。六个铜子可以睡在一张小床上,三个铜子儿可以打一宵地铺。

  他们在这里认识了不少同他们一样穷困潦倒的朋友,遇到他们分文不名,而夜里又天气奇冷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同哪个白天凑巧挣到一法郎的人借几文宿费。这些流浪汉并不吝啬,谁手头有钱都乐于同别人分享。他们来自世界各个地方,但是大家都很讲交情,并不因国籍不同而彼此见外,因为他们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国家——安乐乡的自由臣民;这个国家领土辽阔,把他们这些人全部囊括在自己的领域里。

  读书笔记

  看到这一段,突然想起了萧红,成名作就是在人生最狼狈的时候写的,那段偷吃别人面包的描述着实传神。

  与在伦敦当证券经纪人体面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体验,在狼狈中见识人生中不一样的风景,可能这就是艺术家的素材来源吧!

  作者毛姆对他们这段生活充满兴趣,引用他书中一段话吧!

  “两人在这个海港的下层生活中的种种冒险完全可以写成一本极有趣味的书,从他们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身上,一个研究民俗学的人也可以找到足够的材料编纂一本有关流浪汉的大辞典。

  我从他的谈话得到的印象是:马赛的生活既紧张又粗野,丰富多采,鲜明生动。相形之下,我所了解的马赛——人群杂沓、阳光灿烂,到处是舒适的旅馆和挤满了有钱人的餐馆——简直变得平淡无奇、索然寡味了。那些亲眼见过尼柯尔斯船长描绘给我听的景象的人真是值得羡慕啊。 ”

  10

  我想,这以后的三年是斯特里克兰德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

  爱塔的房子距离环岛公路有八公里远,要到那里去需要走过一条为热带丛林浓荫覆盖着的羊肠小道。这是一幢用本色木头盖成的带凉台的平房,一共有两间屋子,屋外还有一间用作厨房的小棚子。室内没有家具,地上铺着席子当床用。只有凉台上放着一把摇椅。

  芭蕉树一直长到房子的跟前;巨大的叶子破破烂烂,好象一位遭了厄运的女王的破烂衣衫。房子背后有一株梨树,房子四周到处种着能变钱花的椰子树。

  爱塔的父亲生前围着这片地产种了一圈巴豆。这些巴豆如今生得密密匝匝,开着绚烂的花朵,象一道火焰墙似地把椰林围绕起来。此外,正对着房子还有一棵芒果树,房前一块空地边上有两棵姊妹树,开着火红的花朵,同椰子树的金黄椰果竞相斗妍。

  斯特里克兰德就靠着这块地的出产过活,很少到帕皮提去。离他住的地方不远有一条小河,他经常在里面洗澡。有时候河水里有鱼群出现,土人们便拿着长矛从各处走来,大吵大嚷地把正向海里游去的受惊的大鱼叉上来。

  斯特里克兰德有时候也到海滩上去,回来的时候总带来一筐各种颜色的小鱼。爱塔用椰子油把鱼炸了,有时还配上一只大海虾,另外她还常常给他做一盘味道鲜美的螃蟹,这种螃蟹在脚底下爬来爬去,一伸手就可以捉住。

  山上面长着野桔子树。爱塔偶然同村子里两三个女伴上山去,总是满载而归,带回许多芬芳甘美的绿色小桔子。不久以后,椰子成熟,就该到采摘的时候了。

  爱塔的表兄表弟、堂兄堂弟(象所有的土人一样,她的亲戚数也数不过来)成群结队地爬到树上去,把成熟的大椰子扔下来。他们把椰子剖开,放在太阳底下晒。晒干以后就把椰肉取出来,装在口袋里。妇女们把一袋袋的椰肉运到咸水湖附近一个村落的贸易商人那里,换回来大米、肥皂、罐头肉和一点点儿钱。有时候邻村有什么庆贺宴会,就要杀猪。附近的人蜂拥到那里,又是跳舞,又是唱赞美诗,大吃大喝一顿,吃得人人都快要呕吐了。

  但是他们的房子离附近的村子很远,塔希提的人是不喜欢活动的。他们喜欢旅行,喜欢闲聊天,就是不喜欢走路。有时候一连几个星期也没有人到斯特里克兰德同爱塔家里来。斯特里克兰德画画儿、看书,天黑了以后,就同爱塔一起坐在凉台上,一边抽烟一边望着天空。

  后来爱塔给他生了一个孩子。生孩子的时候来服侍她的一个老婆婆待下来,一直也没有走。不久,老婆婆的一个孙女也来同他们住在一起,后来又来了个小伙子——谁也不清楚这个人从哪儿来,同哪个人有亲属关系,他也毫无牵挂地在这里落了户。就这样他们逐渐成了个大家庭。

  布吕诺船长:“结婚以后,斯特里克兰德就很少到帕皮提来了。大约一年以后,凑巧我到他居住的那一带去,我忘了是为办一件什么事了。事情办完以后,我对自己说:‘嗳,我干嘛不去看看可怜的斯特里克兰德呀?’我向一两个本地的人打听,问他们知道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结果我发现他住的地方离我那儿还不到五公里远。于是我就去了。我这次去的印象永远也不会忘记。

  我的住家是在珊瑚岛上,是环抱着咸水湖的一个低矮的环形小岛。那地方的美是海天茫茫的美。是湖水变幻不定的色彩和椰子树的摇曳多姿。

  而斯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却是另一种美,好象是生活在伊甸园里。哎呀,我真希望我能把那迷惑人的地方描摹给你们听。与人寰隔绝的一个幽僻的角落,头顶上是蔚蓝的天空,四围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木。那里是观赏不尽的色彩,芬芳馥郁的香气,荫翳凉爽的空气。这个人世乐园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就住在那里,不关心世界上的事,世界也把他完全遗忘。

  我想,在欧洲人的眼睛里,那地方也许显得太肮脏了一些;房子破破烂烂,而且收拾得一点儿也不干净。

  我刚走近那幢房子,就看见凉台上躺着三四个当地人。你知道这里的人总爱凑在一起。我看见一个年轻人摊开了身体在地上躺着,抽着纸烟,身上除了一条帕利欧以外任什么也没有穿。”

  所谓帕利欧就是一长条印着白色图案的红色或蓝色的棉布,围在腰上,下面搭在膝盖上。

  “一个女孩子,大概有十五六岁吧,正在用凤梨树叶编草帽,一个老太婆蹲在地上抽烟袋。后来我才看到爱塔,她正在给一个刚出世不久的小孩喂奶,另外一个小孩,光着屁股,在她脚底下玩。

  爱塔看见我以后,就招呼斯特里克兰德。斯特里克兰德从屋子里走到门口。他身上同样也只围着一件帕利欧。他留着大红胡子,头发粘成一团,胸上长满了汗毛,样子真是古怪。他的两只脚磨得起了厚茧,还有许多疤痕,我一看就知道他从不穿鞋。说实在的,他简直比当地人更加土化。

  他看见我好象很高兴,吩咐爱塔杀一只鸡招待我。他把我领进屋子里,给我看我来的时候他正在画的一张画。屋子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张床,当中是一个画架,画架上钉着一块画布。

  因为我觉得他挺可怜,所以花了不多钱买了他几张画。这些画大多数我都寄给法国的朋友了。虽然我当时买这些画是出于对他的同情,但是时间长了,我还是喜欢上它们了。我发现这些画有一种奇异的美。别人都说我发疯了,但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我是这个地区第一个能鉴赏他的绘画的人。”

  “这些画你还保留着吗?”我问。

  “是的。我还留着。等我的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我再卖,给她做陪嫁。”

  他又接着给我们讲他去看斯特里克兰德的事。

  “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同他一起度过的那个晚上。本来我想在他那里只待一个钟头,但是他执意留我住一夜。我犹豫了一会儿;说老实话,我真不喜欢他建议叫我在上面过夜的那张草席。但是最后我还是耸了耸肩膀,同意留下了。当我在包莫图斯岛给自己盖房子的时候,有好几个星期我睡在外面露天地里,我睡的床要比这张草席硬得多,盖的东西只有草叶子。讲到咬人的小虫,我的又硬又厚的皮肤实在是最好的防护物。

  “在爱塔给我们准备晚饭的时候,我同斯特里克兰德到小河边上去洗了一个澡。吃过晚饭后,我们就坐在露台上乘凉。

  我们一边抽烟一边聊天。我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个年轻人有一架手风琴,他演奏的都是十几年以前音乐厅里流行过的曲子。在热带的夜晚,在这样一个离开人类文明几千里以外的地方,这些曲调给人以一种奇异的感觉。

  我问斯特里克兰德,他这样同各式各样的人胡乱住在一起,是否觉得厌恶。

  他回答说不;他喜欢他的模特儿就在眼前。过了不久,当地人都大声打着呵欠,各自去睡觉了,露台上只剩下我同斯特里克兰德。我无法向你描写夜是多么寂静。

  在我们包莫图斯的岛上(船长的家),夜晚从来没有这里这么悄无声息。海滨上有一千种小动物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各式各样的带甲壳的小东西永远也不停息地到处爬动,另外还有生活在陆地上的螃蟹嚓嚓地横爬过去。有的时候你可以听到咸水湖里鱼儿跳跃的声音,另外的时候,一只棕色鲨鱼把别的鱼儿惊得乱窜,弄得湖里发出一片噼啪的泼溅声。但是压倒这一切嘈杂声响的还是海水拍打礁石的隆隆声,它象时间一样永远也不终止。

  但是这里却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空气里充满了夜间开放的白花的香气。这里的夜这么美,你的灵魂好象都无法忍受肉体的桎梏了。你感觉到你的灵魂随时都可能飘升到缥缈的空际,死神的面貌就象你亲爱的朋友那样熟悉。”

  “我问他同爱塔一起生活幸福不幸福。”

  “‘她不打扰我,’他说。‘她给我做饭,照管孩子。我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凡是我要求一个女人的,她都给我了。’”

  “‘你离开欧洲从来也没有后悔过吗?有的时候你是不是也怀念巴黎或伦敦街头的灯火?怀念你的朋友、伙伴?还有我不知道的一些东西,剧院呀、报纸呀、公共马车隆隆走过鹅卵石路的声响?’”

  很久,很久,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开口道:

  “‘我愿意待在这里,一直到我死。’”

  “‘但是你就从来也不感到厌烦,不感到寂寞?’”我问道。

  他咯咯地笑了几声。

  “‘我可怜的朋友,’他说,‘很清楚,你不懂作一个艺术家是怎么回事。’”

  读书笔记

  这一段斯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上,跟爱塔生活的描写是我最喜欢的,画面感十足。一切纷杂最后皆归于宁静。

  故事内容

  1

  主角斯特里克兰德,前四十年生活在英国伦敦,是一名证券经纪人,后来迷上画画,放弃一切去巴黎学画去了,穷困潦倒,再后来辗转到了人生的终点,也是他梦想中的伊甸园——南美洲塔希提,一个小岛上原始的偏远山村。

  斯特里克兰德人生中有三个女人,刚好划分了他人生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英国伦敦

  斯特里克兰德作为收入可观的证券经纪人,拥有贤惠的妻子和一双儿女的人生标配,闲来无聊便一家出外旅个游,过着闲适体面的生活。不出意外,夫妇俩相敬如宾一直到寿终正寝。

  一起生活了十七年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位文艺范十足的贤妻良母(以前觉得贤妻良母是对女人最高的称赞,看完小说后,再看这个词,充满了讽刺的意味,劳心劳力操持家庭的人未必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爱好结交文人,看似幸福的家庭令人艳羡。

  作为妻子,她端庄得体近乎完美。可惜,她并不了解自己的丈夫,觉得“他一点文学修养也没有,是个十足的小市民”。在丈夫毅然决然地为了“画画”离家出走时,她以为丈夫跟情人跑了,她的不幸中不单是失恋的痛苦,更多的应该是虚荣心受损,在众人面前失了颜面。

  她的高人之处在于,她深知如果丈夫出轨,自己完全可以打败小三,原谅丈夫,可是,自己却敌不过那无形的敌人——丈夫心中神圣的画画梦。最后,她绝望了,放手了……

  2

  第二个阶段:法国巴黎

  斯特里克兰德不走寻常路,经过一年夜校学画,舍家弃业,在世人眼中塑造了个跟情人私奔的渣男形象,只是这个情人不是女人,是他心中的理想画画。来到了画家摇篮的巴黎,入住最烂的小阁楼。

  此时此刻,画画尚未学成,没有经济来源的无业游民,属于社会的不安因素,他脱下了作为人所需要的所有身份和伪装——父亲、丈夫、责任、道德、修养……只带着梦想轻装上阵。然后自食恶果,在饥寒交迫中差点病死。

  这时他的一个迷弟——施特略夫,一个平庸的画家,拼尽全力救他,并义无反顾地演绎了一场西方版本的“赔了夫人又折兵”。(有必要提醒下,此时斯特里克兰德还没成名,画还在卖不出去阶段,施特略夫就已经开始崇拜他,当他的粉丝了,此人眼光可见独到。)

  施特略夫不顾妻子勃朗什的反对,也要接他到家中好生伺候,并要求妻子也这样做。斯特里克兰德病好后,一点“朋友妻不可欺”的理念都没有,着实刷新了我的三观。

  虽然斯特里克兰德明确跟勃朗什表示他不需要爱情,跟她在一起只是想解决男人的欲望,却也挡不住恩人妻子就想跟他走啊。恩人嘛,秉承着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的理念,把自己的老婆连同房产一并送给了偶像。一出惨剧就此生成。

  勃朗什,要的是爱情,除了纠缠他,其他都听他的。斯特里克兰德首要的条件却是不打扰他作画,其次才是无微的照顾。价值观不一致的人在一起是多么可怕。斯特里克兰德为她画了张裸照满足自己作为画家的愿望后离开了,勃朗什接受不了了,自杀了,她的爱情再次打了水漂。她依旧没能明白爱情是女人的全部,却是男人情感的一个组成成分而已。

  疯狂粉丝的崇拜热情也太高涨了,哥们还打算养杀妻仇人。还是斯特里克兰德有个性,偶像做派,离开了巴黎,在一个小岛上体验流浪生活,穷困潦倒,穷途末路。

  3

  第三阶段:塔希提

  斯特里克兰德特想去南美洲,可是没钱。饥寒交迫,居无定所(突然觉得这两个高度提炼精简的词有点对不起毛姆对于此刻生活的生动描述),流浪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冒名顶替登上了船,辗转各地后到了人生的终点,也是他梦想中的伊甸园——塔希提,一个原始小岛。

  娶了个自带家产的土著女孩爱塔,思想简单,不在乎世上繁文缛节,刚好符合他的需求,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对他画画强有力的支持,并且不打扰他作画。在这里,他画出了自己心中最美的世界。尽管麻风病末期的斯特里克兰德,情况可怖,附近的人都离他而去,只有爱塔依旧守护着他。在麻风病的折磨中,终于在失明一年后解脱了。并要求爱塔一把火把他最满意的作品,在两间破房子里的壁画付之一炬。

  此刻距离他离开伦敦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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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情节交织在我眼前时,真的被震撼了,看着斯特里克兰德为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而无怨无悔时,就不知有多鄙视趴在安乐窝里头不肯挪位的自己。

  人生嘛,我们一直在做加法,当朋友,当夫妻,当父母……不断往身上套身份,此刻是心累。

  斯特里克兰德,做的却是减法,抛弃一切,只剩梦想,在惨不忍睹的环境中身体是累的,心却彻底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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